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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团队何春莉律师为盗窃罪的Q某开展工作

发布时间:2021-04-22 17:29 浏览:2128次 动态二维码

2021年4月22日,卓安团队何春莉前往成都铁路公安看守所,为涉嫌盗窃罪的Q某开展工作。

Q某在列车上盗窃他人行李箱,行李箱内有电脑一台,经鉴定2000余元,Q某曾因盗窃前科被处以缓刑。Q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赃物全部追回。

案件目前在审查起诉阶段,经提交辩护意见,与检察院协议认罪认罚,检察院最后建议量刑为六个月,以有期徒刑最低刑作为量刑建议,Q某表示接受。

当日,检察官和何律师前往成都市铁路公安看守所,共同办理Q某认罪认罚手续,何律师在之前会过Q某,其对指控事实没有异议,对认罪认罚也没有异议。当日,律师和检察官再次确认了Q某意愿,其表示自愿接受认罪认罚。在律师见证下,Q某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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