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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C某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的书记员,沟通为C某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

发布时间:2022-09-07 10:45 浏览:1824次 动态二维码

中山刑事律师彭磊团队——陈绵律师联系C某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的书记员,沟通为C某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彭磊律师团队简介:

彭磊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是由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彭磊律师领衔组建,专注于疑难、复杂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精细化法律服务产品开发的刑事法律服务团队。团队现有五名核心成员,其中包括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名,专职律师两名,实习律师两名。

彭磊律师团队秉承“专业+团队”的建设理念,致力于通过打造精英化、梯队化的法律服务团队,为客户提供专业、理性、客观、精细的刑事法律服务。

目前,彭磊律师团队在重大、疑难经济犯罪辩护、民刑交叉、刑事合规、刑事控告、刑事申诉等专业领域,已有多个法律服务产品推向市场。团队也积极投身于刑事辩护行业发展,团队发起的“保信刑辩内训”“岐江刑辩论坛”“中山刑辩人徒步”等活动,获得同行及业界的一致认可。

彭磊律师团队将会始终如一地坚持“精细化”“团队化”“流程化”“参与式”的创新辩护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尽责、全面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联系方式:

彭磊律师团队:18676******

广东省中山市中山四路57号宏宇大厦二座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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