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案例】张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胡羽律师为其辩护获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发布时间:2021-10-19 20:31:14 来源:庭立方
一、案情简介
Z某因将本人名下的两张银行卡,以不合理的高价,出售给他人,用于境外涉嫌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转账,涉嫌帮助信息活动罪,涉案金额达到六十余万,违法所得三千余元。2021年8月21日,Z某被成都警方于深圳挡获,带回刑事拘留。Z某家人非常焦急,委托卓安团队,团队指派胡羽律师承办此案。
二、办案过程
胡羽律师在介入辩护工作的二十多天里,通过三次会见,全面了解涉案事实、讯问情况,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辩解。在积极与办案机关承办警官取得联系后,递交书面《申请书》,通过电话、短信以及当面沟通,持续跟进了解案件进展。2021年9月21日,此案由成都市公安局某区分局提请成都市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
三、辩护意见
胡羽律师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梳理在案事实,搜索整理取保、、不起诉的类案附表,撰写《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于9月22日呈递检察机关,并约见承办检察官当面细致沟通辩护意见:嫌疑人是初犯,一直有稳定的工作和薪水,受同案犯高利引诱才铤而走险,出售本人名下银行卡,对于用途并不当然明知,即使在案证据符合主观推定应知,其社会危险性和主观恶性也都较小,综合事实和情节,参考类案,符合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或宣告的轻微刑事案件,被继续的必要性并不充足。
四、办案结果
沟通当日,承办检察官赶赴看守所提讯Z某,9月27日,检察机关对Z某做出了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Z某的两名同案被逮捕。胡羽律师陪同Z某家人,在办案机关为其办理了取保手续。
9月28日,刑拘37天后重获自由的Z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四川事务所,对卓安律师团队和胡羽律师的专业、尽职工作,表示感谢和认可。
五、办案心得
捕前辩护的工作重点是会见和沟通。
第一步通过会见梳理事实、了解在案证据、判断侦查机关工作方向重点;
第二步在此基础上撰写辩护意见,查找类案;
第三步和检察机关做细致有效的沟通。
六、名家点评
一看案情(Z某将本人两张银行卡以不合理的高价出售给他人,用于境外涉嫌诈骗犯罪的上游犯罪转账,涉嫌帮助信息活动罪,涉案金额达到六十余万,违法所得三千余元)就可以判断侦查阶段不批捕和取保的难度。但值得赞赏的是,胡羽律师按照进入审判阶段的思路,综合事实和情节,参考类案,提出了即使构成犯罪也符合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或宣告缓刑的条件,因此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最终在侦查阶段初战告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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