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电影《战狼2》很火,其中一句:“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杀我国人者,皆我天敌。”感动了无数人。国家国家,有国才有家,我们现在能过着这样安定繁荣的生活,完全是因为我们的背后有强大的国家做后盾,为我们保驾护航。那么,国家的安全又由谁来保护呢,今天小编特意整理了有关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的法律知识,与大家一起来了解学习。
一、什么是国家安全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是中国政府的反间谍机关和政治保卫机关。1983年7月由原中共中央调查部整体、公安部政治保卫局以及中央统战部部分单位、国防科工委部分单位合并而成。
二、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国务院职能部门。可以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职权。其主要职责是:掌管反间谍工作和其他有关国家安全工作;开展隐蔽战线的斗争,严密防范、打击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门机关与有关部门相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建立和加强反间谍的人民防线。
法条链接:
国家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宪法规定,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行使宪法规定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七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涉及国家安全的行政法规,规定有关行政措施,发布有关决定和命令;实施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行使宪法法律规定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涉及国家安全的其他职权。
综上所述:我们的安全由我们的祖国来保护,而我们国家的安全则由国家安全机关来保护。希望我们的祖国越来越强大,希望我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好。以上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国家安全机关的职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有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