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判决的中,经常听到几年几年之内的判决。像这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很多人可能不明白这多出来的四年缓刑到底代表什么意思。庭立方小编特意整理了关于缓刑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什么是缓刑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根据被告人所犯的罪行,应当是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是考虑到被告人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有悔罪表现,判处缓刑后不致再危害社会,而有条件的给予被告人一次考察机会。缓刑4年的意思就是缓刑考察期为4年,如果这4年内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那么缓刑考察就顺利结束,原来判的3年就不用再执行。如果在比期间故意犯罪的,应当终止撤销缓刑,及时收监,并且与新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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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76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第69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和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四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三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四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以上就是有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的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缓刑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