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不管是打什么官司,都是需要有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想要让、被告人绳之以法的,是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当事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同样有。有的朋友就会疑惑,证据效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证据效力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如何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的目的,是为了如实地反映案件事实的本来面目。查明案件的事实真相,在取得充分、确实的证据基础上,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作出正确的结论。
收集证据的大量工作是在侦查阶段进行的,收集证据是侦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但是,在起诉、审判阶段,如果认为证据不够充分、确实,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也需要调查收集证据。
收集证据的范围是广泛的,凡是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各种证据都要注意收集。应当根据具体案件的不同特点,抓住关键性问题,去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在一般情况下,对于案件,是需要由公诉机关来承担举证责任的,如果是自诉案件,是需要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公诉机关是需要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收集刑事案件的相关证据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