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出门时看到一触目惊心的情景——一男子为夺取一骑着摩托车女士的财物,持刀砍伤了该女士,朋友在现场看到大片地血迹。后期,邻居议论起该男子有关量刑的问题。那么,持刀伤人罪怎么判刑呢?在此庭立方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刑事知识,下面为您一一讲述!
持刀伤人罪怎么判刑
持刀伤人罪的构成以及判刑是根据伤者的受伤程度而定的。若是轻伤或其以上伤害程度的,常常是以处罚的。在《》相关法规中并未有持刀伤人罪的说法,常常是以故意伤害罪界定量刑的。因此,故意伤害罪就是上面所说的”持刀伤人罪“。在回答有关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的问题上,具体解说可参考以下内容:
一、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
量刑起点的确认是最为基础的一步。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起点,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量刑起点可在二年以下、幅度内确定。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依据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行为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用以确定基准刑。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者的受伤程度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或者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刑法》第234条 规定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这里所说的“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1)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2)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
(3)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几种重伤之外的在受伤当时危及生命或者在损伤过程中能够引起威胁生命的并发症,以及其他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损伤。
对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伤害等级也仅是持刀伤人罪的一个参考。具体是否是故意行为,还需司法机关进一步审查。
三、伤害等级的界定。
有关伤害等级的界定,是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为基准。若您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可参考以下的相关刑事知识链接中《刑法》第95条规定。
四,相关刑事知识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九十五条 本法所称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一)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二)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能的;(三)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五条 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在判决前完成。
依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五条规定,在判决前,应完成伤害等级的鉴定。也就是说在伤害等级的界定问题上,受伤程度作为量刑的基准是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持刀伤人罪的判刑不是含糊不清的,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所有内容。如果您还有任何法律疑问或者需要法律援助,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