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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需要注意什么

发布时间:2017-10-04 13:43:13

如果当事人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是需要在监狱里进行劳动改造的,自己的人身自由是会被暂时剥夺的。但是可能有的人有重大疾病,需要及时就医,这时候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那么,到底监外执行需要注意什么呢?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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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需要注意什么

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刑缓期2年执行尚未减刑的罪犯,一律不准监外执行。

另外不满足监外执行条件的,也不能申请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规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相关法律:《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的,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接到人民检察院的书面意见后,应当立即对该决定进行重新核查。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当事人满足监外执行条件的,人民法院才会批准罪犯的监外执行申请。如果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有新的犯罪的,是需要取消监外执行,将罪犯收监执行的。申请监外执行,是不能弄虚作假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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