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保外就医的执行机关

发布时间:2017-10-05 21:19:13

保外就医是人道主义的表现,如果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确实有重大疾病,影响自己的生命安全的,是可以向监狱提出保外就医申请的。对于申请保外就医的罪犯,满足条件的,应当准许。保外就医是需要社区矫正的,那么,保外就医的执行机关是谁呢?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object><a target=取保候审14.jpg" />

保外就医的执行机关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规定》

第二条 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的监督管理,由县(市)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 公安机关对被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罪犯进行监督管理,必须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制,依法管理、文明管理。

第四条 公安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对罪犯作出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判决、裁定、决定或者监狱管理机关对罪犯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后,应当及时组成监督考察小组,建立被监督管理犯罪档案,并制定和落实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

保外就医的条件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经有关机关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亲属又有抚养条件的可以准许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2、年龄在60岁以上,身体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3、身体多病或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适用保外就医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4、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刑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5、对累犯、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犯和因杀人、抢劫、强奸、爆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老残犯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6、罪犯所患疾病或伤残必须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要申请保外就医的,是需要有重大疾病的,需要有相关的医院证明。保外就医期间,也是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如果罪犯的痴情得到好转的,是需要及时收监执行原来的刑罚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