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刑事案件管辖中的属人管辖规定

发布时间:2017-10-05 21:55:13

如果行为人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是需要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人民法院要审判刑事案件,是需要确定哪个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地是有管辖权的。那么,刑事案件管辖中的属人管辖规定有哪些?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刑事地域管辖16.jpg

刑事案件管辖中的属人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犯罪地是指犯罪行为发生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财产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分子实际取得财产的犯罪结果发生地。”被告人居住地,包括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居所地。

有管辖权的两个以上同级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在审限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争议的人民法院分别逐级报请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案件涉及本院院长需要回避等原因,不宜行使管辖权的,可以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上一级人民法院也可以指定与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同级的其他人民法院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第二十六条 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刑事诉讼法刑事案件管辖中的属人管辖规定,如果发生犯罪的,是需要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当然,如果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存在争议的,也是可以协商确定管辖权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