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安司法机关所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被告人是需要接收的,并且是需要在相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名的。如果公安司法机关决定传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是需要有传唤证的。那么,刑事传唤证需要签字吗?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刑事传唤证需要签字
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时,公安机关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决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174条,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时,公安机关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没有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时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绝签字表明拒绝到案,刑事传唤失败,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其他措施。
刑事传唤法律规定的时间一般不能超过12个小时,但要是情况复杂,需要采取逮捕等措施的,则不能超过24小时。行政拘传的时间一般是不能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的不超过24小时。
法律依据:《》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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