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处分自己的财产的,是需要对财产享有相应的处分权的。有的人可能没有财产的处分权,但是仍然将财产处分给不知情的第三人,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法律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那么,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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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取得的法律规定:《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一)让与人对让与的财产无处分权。所谓无权处分,是指让与人无处分权而从事了法律上的处分行为。对财产的处分权是属于财产所有人,让与人是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如果让与人有权处分则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二)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善意取得以受让人受让动产时主观上为“善意”且无重大过失为其必备要件。所谓善意,是指第三人于受让时,不知出让人为非所有人,也不知出让人无权处分。财产的善意取得以受让人的善意为条件,如果受让人具有恶意,则不得适用善意取得。
(三)受让人取得财产是基于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行为。
(四)已作出了物权变动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关键在于行为人需要有善意的主观心理状态,善意取得是需要由善意取得人取得财物的所有权的,但是无权处分人是需要赔偿原来的权利人相应的损失的。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