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行为人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是需要有相应的的,并且是需要实施犯罪行为的。不同的犯罪对于犯罪主体的要求不同,有的需要行为人年满十四周岁,有的需要行为人年满十六周岁。那么,信用卡的刑事责任主体是什么?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的刑事责任主体是什么
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单位和自然人。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我国境内能够与境外的公司、企业签订贸易合同并能够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和享有信用证利益的人,必须是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企业或其他事业单位。故从理论上说,单位是信用证诈骗罪的主要主体。但是个人利用信用证进行诈骗活动的并不鲜见。根据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3条的规定,下列情况,应以自然人犯罪论处:
(一)个人为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信用证诈骗犯罪的,或者上述单位设立后,以实施信用证诈骗犯罪为主要活动的;
(二)盗用单位名义实施信用证诈骗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
主观方面是故意,而且是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能构成本罪。这一点理论界基本上没有分歧,但本罪主观方面是否必须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则存有不同的意见。
法律依据:《》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如果行为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并且有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故意,利用信用卡实施了诈骗行为的,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