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非法拘禁期间被拘禁人意外死亡的怎么判

发布时间:2017-10-17 11:03:33

非法拘禁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有的被害人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在被非法拘禁的过程中,遭遇意外死亡,虽然行为人没有造成他人死亡的故意,但是也需要负责。那么,非法拘禁期间被拘禁人意外死亡的怎么判?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1.jpg

非法拘禁期间被拘禁人意外死亡的怎么判

非法拘禁中,若确认被拘禁人的死亡不是由于犯罪者的行为造成的,属于非法拘禁罪的严重情节。若是犯罪分子的行为直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属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本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

所谓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指的是为索取合法债务的情形。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为索取债务而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的规定处罚。而如果是行为人为索取非法财物而扣押、拘禁他人的,按照司法解释仍定非法拘禁罪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在一般情况下如果非法拘禁期间被拘禁人意外死亡的,算作非法拘禁的加重情节,人民法院是需要在非法拘禁基本量刑的基础之上,从重处罚的,行为人可以上诉。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刑事律师进行在线咨询。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