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为保卫国家安全作出了特殊贡献,军人的婚姻也受到国家法律保护,那么怎样认定破坏军人婚姻罪?,关于破坏军人婚姻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破坏军人婚姻罪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怎样认定破坏军人婚姻罪?
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行为,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非军人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所谓“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服役的军人。
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三是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二、对破坏军人婚姻罪的处罚:
我国《》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处理。
现役军人保家卫国因而长期不能与配偶团聚,在这种时候如果再有人破坏其婚姻,对军人来讲打击是不小的。所以我国为了让军人安心保卫国家,同时也为了保障军人的权益,特将破坏军人婚姻的行为规定为犯罪。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破坏军人婚姻是犯罪行为。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破坏军人婚姻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