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瑶 严选律师
北京市博儒(西安)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17-10-25
徇私枉法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而对于国家工作人员,更应该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维护公平公正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关于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庭立方为您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渎职罪14.jpg"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有①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②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的行为。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二是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 三是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即根据事实,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而违背法律规定判其有罪或罪重;或根据事实,被告人有罪或罪重的, 而违背法律规定判其无罪或罪轻。③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能是司法工作人员。④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徇私枉法罪与徇私舞弊的区别?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
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作枉法裁判;或者利用职务包庇、窝藏
法律对每个公民都是公平公正的,以上是刑法上关于徇私枉法罪的构成特征及其相关法律问题,若您有这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4/24 14:17
2023/11/28 10:30
2023/11/28 09:00
2023/10/31 15:00
2023/10/31 10:30
2023/08/11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