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

发布时间:2017-10-25 15:12:43

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两者有很大区别,那么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是什么,关于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贪污贿赂罪15.jpg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区别

1.犯罪目的不同。

贪污罪的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挪用公款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为个人使用。个人使用分三种情况:使用公款解决个人急需;使用公款为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使用公款进行赌博、走私等违法活动。这三种情况都是想着暂时用一下公款,达到个人目的后就还上。没有将公款据为己有的企图。

2.犯罪手段不同。

贪污罪必须使用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法(比如作假帐),否则就无法将公款据为己有。

挪用公款罪不需要使用这些手段,只是背着单位的财务人员,将公款偷偷拿出。

3.犯罪对象不同。

贪污罪侵犯的国有财产的所有权。贪污的对象是国家财产,既包括钱,也包括物。比如某市长,将接受外宾的贵重礼物,应当上交没有上交,就构成贪污罪。

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国有资产的使用权和收益权。挪用公款罪的对象只限于现金,不包括其他财产。使用了国有的其他财物,比如公车、公房、公用电脑不构成挪用公物罪。使用公用物品进行违法活动,其违法活动构成什么犯罪按什么犯罪处罚,不能再加上一个挪用罪。

4.立案标准不同。

贪污不论是否退赃,一律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没有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违法活动的,三个月内归还的,不认为是犯罪,不予立案。超过三个月未还,但在侦查终结前归还的,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区别。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刑事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