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容留卖淫的行为在违反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同时,也涉嫌刑事犯罪。在行为人实施了介绍容留卖淫行为之后,其面临的处罚是什么样的呢?庭立方小编特意整理了介绍容留卖淫如何处罚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什么是介绍容留卖淫?
容留介绍卖淫是指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介绍容留卖淫如何处罚?
介绍、容留卖淫行为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也涉嫌刑事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可能只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涉嫌刑事犯罪被起诉,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法条链接:
《》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年6月25日施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所述,介绍容留卖淫的行为人可能要同时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处罚,同时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具体情形可能依据行为的严重程度而有所不同。以上就是有关介绍容留卖淫如何处罚的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介绍容留卖淫罪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