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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可以减刑吗

发布时间:2017-11-02 21:24:43

强奸罪作为一种较为严重的性暴力犯罪,犯罪分子在被判处刑罚后是否可以适用减刑制度一直是许多网友朋友的困惑之一。为了解答部分网友朋友的困惑,今日庭立方小编特意整理了强奸罪是否可以减刑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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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减刑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

2014年2月中央政法委规定,职务犯罪等三类罪犯判死缓入狱后,减刑后的最低刑期不少于22年。

二、强奸罪可以减刑吗

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强奸罪一般起刑点是三年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期间,若在执行刑罚的强奸罪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就能适用减刑。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综上所述,犯罪分子在被判处强奸罪对应的刑罚后,只要符合减刑的法定条件,仍能申请减刑,我国减刑制度在具体适用时,一般只受处罚的刑种限制。以上就是有关强奸罪是否可以减刑的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强奸罪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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