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华 严选律师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蚂蚁刑辩团队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时间:2017-11-02
行为人主观罪过条件对于司法实践中的犯罪认定具有重要意义。就犯罪主观层面讲,表现为主观过失或主观故意,对于主观故意,理论上还有具体分类。今日庭立方小编特意整理了犯罪故意的类型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什么是犯罪故意?
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这种由犯罪故意而承担的刑事责任,就是故意责任。故意责任是责任的主要形式,它意味着行为人是在一种故意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犯罪的,因而属于责任形式。作为一种责任形式,故意不仅是一种心理事实,而且包含着规范评价,由此形成统一的故意概念。
二、犯罪故意的类型
故意犯罪的“故意”,我国
(1)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情形。
(2)间接故意犯罪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情形。
法条链接: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综上所述,对于犯罪故意,理论中还会具体细分为“直接故意”及“间接故意”,这种理论分类对于时间中故意犯罪的认定及量刑都意义重大。以上就是有关犯罪故意类型的相关刑事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犯罪故意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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