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自首属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这也关系到他们量刑轻重的问题,因此在刑事诉讼案件中也对自首情节的情况进行了分类,不同情节可能涉及到不同的处罚。那么,不能认定为自首的情节?庭立方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哪些情节不能认定为自首
自首是指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规定,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1、自动投案后又逃跑的;
2、投案后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一审判决前,又如实供述的,应认定为自首;
3、犯罪嫌疑人不同意或不知道他人报案,而是其亲友暗中报案协助公安机关将其抓获的,不应视为自首。
有自首情节的案件如何量刑?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综上,犯罪分子在触犯了一些刑法以后,如果认罪态度积极是有减轻处罚的可能,也积极告诫大家要知错能改,尊法爱法。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