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的生活水平日渐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权利,都懂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卫自己的人权。那么,人格权侵害案件要哪些证据?庭立方整理了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学习。
相关知识
人格权主要是指公民、法人的姓名或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是法律赋于权利主体为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尊严所必须具备的人身权利。
因人格权受到侵害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提供下列证据:
1.被告在何时何地用何种方式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权,已在什么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后果的证明材料;
2.被告是否还在继续侵害自己的人格权的证明材料;
3.如果侵害了造成了原告精神损害而治疗和留下后遗症等情况,应提供与人身赔偿案件相同的证据。如医疗诊断书、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单据以及因误工所致的实际经济损失的证明材料。
通过上述材料介绍后,我们可以知道,人格侵犯案件需要的证据需要有具体的范围收到侵犯的证明和受到侵犯的书面证据。相信大家看完上述材料后,大家对人格权侵害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已经有所了解,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疑问,请咨询庭立方的律师,他们会为你们进行专业的分析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