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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什么性

发布时间:2018-01-04 14:36:53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有四原则。那么,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什么性质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

危害公共安全14.jpg

事故的特性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1、事故具有因果性、条件性和规律性。某一现象作为另一现象发生的根据的两种现象之关联性,如教育不充分,管理上的缺陷和物质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其结合的结果将导致事故。2、事故具有偶然性、必然性和可防性。从本质上讲,事故属于在一定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随时间推进产生的某些意外情况而显现的随机事件。当不安全因素事件充分集合时,事故必然发生;只有做到防患于未然,才能防止事故发生。

3、事故具有潜在性、再现性和预测性。事故潜在于不安全隐患之中,安全工作就是发现事故的潜在性,根除其隐患,不使之再现。把人作为主体,可以在自然的客体中,进行事故预测, 并不断提高预测的可靠性,这就是人们要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的道理。

4、事故具有前兆性、爆发性和扑灭性。快速抢救,及时扑灭,积极防治事故,这是我们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于救援人员在事故救援中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认定 专业救护队救援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所属非专业救援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参加事故抢险救灾造成人身伤亡的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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