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聚首纠集多人扰乱公共场所和交通秩序,抗拒、阻碍国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情节严重的行为。庭立方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罪名
是第六章第一节的一个罪名种类,其中包括以下具体的确定罪名:
扰乱公共秩序罪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赌博罪
盗窃、侮辱尸体罪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聚众淫乱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侮辱国旗、国徽罪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传授犯罪
方法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寻衅滋事罪
聚众斗殴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招摇撞骗罪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妨害公务罪
司法实践中,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行为的目的往往是逼迫政府或其他行政机关满足其非法要求,一旦处理不慎便会引发新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对于有正当理由、符合国家规定的申诉、上访行为要严格区分,在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的构罪条件上要审慎把关。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更多的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