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那将是犯罪行为,那么什么是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关于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构成要件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关于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什么是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是指科研、生产、销售单位战时拒绝或者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订货秩序。军事订货是军事部门根据国防需要,向军工部门或者其他经济部门订购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活动。军事订货是保证部队武器装备和军用物资的供应,满足国防需要的主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51条第1款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要求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接受国家军事订货,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但是,随着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的确定,军品质量与其生产任务订货量少,成本高,利润低的矛盾日益突出。有些单位和个人出于经济利益考虑,对军品生产任务索价过高,达不到要求的拒绝接受订货;有的对己经签订合同的军品生产任务,百般拖延交货日期,有的已经严重贻误部队的使用,对国防利益造成潜在的威胁。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战时拒绝或故意延误军事订货,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谓军事订货,是指部队根据国防安全利益的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与行为人意欲达成或者已经达成的生产、供给某种国防建设物品合同的行为。这一军事订货的行为,其对象就是本罪主体应当从事生产、供给的对象,也称军事订货。军事订货,既包括军事卫星、航空器、坦克、火炮、汽车、装甲车等武器装备的订货,又包括供应军队作战、训练、施工、科研、后勤、医疗保障等军用物资的订货,还包括用于军事目的诸如各种建筑物、场地、设备等军事设施的订货等。总之,一切用于军事需要生产、制造、承建、修配、运输、贮存的物品,包括动产与不动产,都可属于军事订货的范畴。
三、条文
根据刑法第380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重处罚事由 犯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造成严重后果,是指因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致使战斗、战役失利的,严重影响部队重大军事行动的,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要武器装备、军用和物资、军事设施毁损的等。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可以看出,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要受到法律追究。相信大家看了上面介绍后,对于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构成要件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的庭立方,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