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村委会是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他们与居(村)民彼此了解,有利于及时处理有关未成年人的一些问题。那么,居委会、村委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
具体职责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居委会、村委会是广大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他们与居(村)民彼此了解,有利于及时处理有关未成年人的一些问题。具体职责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活动,使居(村)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协助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维护中小学校周围治安秩序;
3.了解和掌握流动人口中未成年人的就学、就业情况,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进行有效的教育并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采取有效的帮教措施,协助司法机关做好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工作。
对未成年人应当加强理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未成年人,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居委会、村委会起到了帮助作用。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