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非法聚会罪是如何处罚的

发布时间:2018-02-06 10:48:53

在日常生活当中,正常的集会或者是演讲等这些都是受法律保护的,也不需要经过特殊的申请或者是批准。但是如果是一些性质比较特殊的非法集会的话,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国家的形象,可能会对国家造成分裂,这种情况就是绝对不允许的。下面庭立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非法集会罪概念到底是什么?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如何处罚?,欢迎阅读。

量刑5.jpg

一、非法集会罪概念到底是什么?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是指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相关知识

1、本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罪、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它们虽然都是聚众性犯罪,但在犯罪构成上有明显区别:

一是本罪的构成要求违法性为前提,如果行为人不知道自己的是违法的,即不构成犯罪。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罪则不要求违法性为前提。

二是本罪虽然也扰乱社会秩序,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结果发生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过程和情境中,而后两罪则不存在特定的过程和情况;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制度;而后两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秩序或者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

三是本罪实际发生的场合范围广泛,可能是某一公共场所、交通线路,也可能是机关、团体、单位的门前、院内、还可能没有单一地点,而是涉及若干地点、场合、路线。

2、本罪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界限。两罪在客观上都扰乱了公共秩序,而在涉及国家机关时,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一样,都扰乱了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两罪的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集会、游行、示威的管理制度;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

(2)行为方式不同。本罪行为方式既包括暴力性的,也包括非暴力性的;而后罪采取的则是“冲击”这一暴力性扰乱方式。

(3)两罪实际发生的场合范围不同。本罪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而后罪只能发生于国家机关的门前、院内,场合单一。

三、表现形式

1、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没有依法申请;或者申请没有被许可;或者没有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

2、拒不服从解散命令。

3、严重破坏社会秩序。

只有具备这3个条件,才能构成非法集会罪区别

聚会有很多种,一般的聚会就不用去申请了,但是像集会,游行,示威等由集会、游行、示威等的举行地的市、县公安局、城市公安分局主管。正当的演讲聚会不是非法聚会,但类似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演讲聚会都是非法的。

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如何处罚

犯本条所规定之罪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上资料就是庭立方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非法集会罪概念到底是什么以及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如何处罚的全部内容。本罪主要是指没有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但是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一种行为。国家针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的时候,会对不同的人员进行不同的处罚。一般情况下,如果集会的性质是煽动国家分裂的,这是一种性质比较严重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一种行为。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你解答。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