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时候,涉嫌构成。但是,如果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则不构成本罪。可见,是否“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是生产、销售假药罪与非罪的界限,这里对于它的理解,十分关键。那么,什么是生产、销售假药罪,到底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下面,就是有庭立方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什么是生产、销售假药罪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二)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药政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和健康。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由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是假药,必然危害人体健康,但仍进行生产、销售。
二、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
1、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2、生产、销售假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生产、销售假药,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4、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处罚。
构成本罪需要掌握以下两点:第一,严格把握“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内容,没有达到这一标准的,不认为犯本罪;第二,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生产、销售的是假药,但仍进行生产、销售。以上就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关于什么是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怎么判的分析、说明,衷心希望能够切实帮助到您。如遇到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庭立方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