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规范产品生产、销售市场,《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业标准规则等为产品安全保驾护航。如果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只要达到数额较大,就会构成。那具体怎么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怎么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
3、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4、主观方面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二、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核心在于认定生产、销售味蕾产品行为,具体来说:
1、掺杂、掺假。
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
2、以假充真。
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
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这是指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内)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上述四种行为属选择行为,即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为人如果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也应视为一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情节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上所要求的内容。
认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时,要注意罪与非罪的区分:销售金额是否达到五万元;也要注意与生产、销售假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有毒、有害、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生产、销售特定的伪劣商品犯罪相区分。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