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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刑事自诉书

发布时间:2018-02-01 01:00:13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故意伤害刑事自诉案件。那么故意伤害刑事自诉案件有怎样的程序?法律对刑事自诉又有怎样的规定呢?故意伤害刑事自诉书怎么写?下面,庭立方小编将为大家介绍。

立案侦查1.jpg

关于故意伤害刑事自诉案件

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只能提起自诉,而对故意伤害案(轻伤)等轻微刑事案件,既可以提起自诉,也可以提起公诉。提起自诉的条件是被害人或是法定代理人有证据证明。如果人民法院认为自诉案件的证据不足,可以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考虑到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既可自诉也可公诉的案件,为防止因自诉不成立而使这类应当由国家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得不到审判,使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权益得不到保护,《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要求,对于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案件一经移交公安机关,就表明自诉程序终止,案件转入公诉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精神,公安机关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其处理方式仅限于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有的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直接移送法院审判的做法,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的职能规定,混淆了侦、控的角色分工,不符合公诉案件的性质要求。因此,对人民法院移送的故意轻伤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应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刑事自诉书是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所书写的状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告诉才受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当事人自诉。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等案件。

书写刑事自诉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必须是刑事自诉范围内的案件,如果属于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刑事自诉书

1.格式

刑事自诉书

自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被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案由和诉讼请求:

(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要求,例如,若是伤害案,案由则写:故意伤害;诉讼请求:一、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要求赔偿损失×××元)

事实和理由:

(写明具体的时间、地点、经过、见证人等)

证据和证据来源(如有证人,应当写明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份

自诉人:×××(签字或者盖章)

×年×月×日

2.说明

刑事自诉书是刑事自诉案件的原告人所书写的状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条的规定,告诉才受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由当事人自诉。自诉案件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重婚等案件。

书写刑事自诉书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必须是刑事自诉范围内的案件,如果属于公诉案件,人民法院不能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此时对这方面的内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可以在实际中帮到您,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帮助,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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