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案件,如果发生了,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该怎么办的。所以许多人会把它委托他人来进行。而对于刑事案件委托也是要办理相信的手续的,对此很多人不知道刑事案件在开庭后宣判前是不是可委托律师?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刑事案件在开庭后宣判前是否可委托律师
可以委托律师辩护,法院会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或者律师提交书面的辩护词,法院进行书面的审阅。
刑事案件聘请律师委托手续
聘请律师应当到律师事务所办理有关手续。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的委托,或者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可以接受 刑事 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可以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作出不立案或撤消案件的决定后,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或起诉。
委托人指名委托律师的, 律师事务所应当尽可能满足委托人指名委托的要求。
(1)刑事案件聘请律师的时间:
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须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2)担任辩护人,须在犯罪嫌疑人已被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或者被告人已被提起之后;
3)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须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4)担任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随时接受委托;
5)担任二审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须在一审判决宣告以后;
6)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须在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不起诉的决定作出之后;
7)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须取得侦查机关的批准;
8)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代为委托的,须在会见时得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确认。
委托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申诉各阶段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订委托协议,但应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
(2)委托律师办案须办理以下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呈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开具律师事务所介绍信,由律师呈交办案机关。
对于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律师事务所可以指派律师承办,但须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办理收案登记,编号后建立卷宗。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隐瞒事实的,或者委托人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