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般将起诉者作为原告方,而被诉者则属于被告人。在被人起诉成为了被告人之后,必须要积极的应诉,不能忽视不理,这样就失去了为个人主张权利的事宜了。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法院判刑哪些人在场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被告人,当事人都需要在场。
开庭流程:
一、核对双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二、原告(上诉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及其要求。(简要阐述诉状)。
三、被告(被上诉人)陈述(同上)。
四、原告(上诉人)举证(阐述自己的证据情况)和质证(针对对方的证据发表意见)。
五、被告(被上诉人)举证和质证。
六、法庭辩论。(双方对争议点发表自己更详细的意见)。
七、法庭组织调解。
八、判决。
开庭被告人不到庭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中,被起诉的人被为“被告”,而不能称“被告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刑事犯罪涉嫌人。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经过合法传唤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这种判决叫"缺席判决"。其意义并不是要惩罚缺席的一方当事人,而是为了全面维护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使诉讼因一方当事人的随意缺席半途而废,并使案件争议依法得到解决。虽然有一方当事人缺席,但是法官在判案时依然要秉公执法,认真审核当事人提交的文书和证据,并使缺席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护。
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法院只听一面之词就做出判决侵犯了对方的答辩权,容易发生错案。所以《民事诉讼法》对缺席判决有严格的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实践中法官就刑事案件做出判决,具体刑事处罚不是绝对的,是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因此当犯刑事案件时一定不要自暴自弃,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