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的法制新闻中,大家都听说过检查院的存在,知道在各种刑事案件或者是行政案件中都有它的身影,但是对它却不是特别的了解。那么,检察院是国家的什么机关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一、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什么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人民检察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这种自上而下的排列反映了检察机关上下级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及其集中统一的特点,这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有显著不同。为了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检察机关必须一体化,必须具有很强的集中统一性。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辖市人民检察院;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主要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各级人民检察院都是与各级人民法院相对应而设置的,以便依照规定的程序办案。
二、检察院是干什么的
简单说,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行使检查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公民是否遵守宪法和法律进行监督,我们最熟悉的是检察院对刑事案件提起。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专门行使国家审判权,具体是审判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案件。而政府是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立法权)的执行机关,管理国家大大小小的各项事务。检察院与法院都属于司法机关,政府是行政机关,各自独立行使权利,但法院和政府都要接受检察院的监督。
三、检察院什么时候成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4年,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与国务院一样同属中央国家机关序列。其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检察院其实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着国家的检察权,而且,检察院专门行使国家的审判权,像民事案件、经济和行政案件都有检察院的存在。并且,因为其有独立行使的检察权,是不受任何团体和行政机关的干涉的,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