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需要在很多地方用到,对于出国、到某地方上学、去某些单位上班等,经常需要当事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那么,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无罪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1)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凭县处级以上国家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2)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凭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调查证明材料介绍信或调查函、经办人员工作证,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3)公民执业需要申请出具证明:
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或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4)公民因其他需要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凭申请人公民身份证(或公证部门工作人员工作证和身份证)、已经公证部门签署“公证业务需要,请与配合”意见(加盖有公证处印章)的公证申请文书副本,向被证明对象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出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公民因特殊情形不能亲自递交申请的,可以委托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须提交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和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本人申请书;
(2)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2)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本人居民身份证;
(5)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本人申请书;
(3)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4)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本人居民身份证;
(6)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材料,各地方政策略有差别,当事人应根据地方具体要求出示相关信息资料。对于需要当事人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可以携带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到以及政府相关机构开具的无违法犯罪前科、劣迹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进行办理,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