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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0-05-31 14:37:46

传唤通知书

(人民检察院用)

检 传[ ]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通知居住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时到达_________接受讯问。被传唤人必须持此件报到,无故不到,得以拘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被传唤人

传唤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输案件过程中,通知未被采取拘留、逮捕、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时使用。

二、讯问开始和结束时应由犯罪嫌疑人填写时间并答名或盖章。犯罪嫌疑人拒绝答名或盖章的,应当在文书上注明。

三、本文书以人次为单位制作。

四、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被传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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