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及财产刑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公布日期】2019.09.10
· 【字 号】宁高法〔2019〕151号
· 【施行日期】2019.09.10
·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 【时效性】
· 【主题分类】执行
正文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及
财产刑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宁高法〔2019〕151号
全区各中、基层人民法院、银川铁路运输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正确理解和执行有关规定,加大对涉黑涉恶财产追缴、罚没力度,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及财产刑执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层报至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扫黑办。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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