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通知
(司办通〔2008〕4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筹办北京奥运会已进入关键阶段,为切实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社会安全稳定,现就做好社区矫正试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突出抓好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
随着抗震救灾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北京奥运会的临近,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责任十分重大。在这一特殊时期,各地原则上暂不扩大试点范围。要高度重视维护稳定工作,始终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扎扎实实抓好现行试点地区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或治安案件,不参与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针对奥运会的破坏活动。要切实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和各级管理部门层层抓,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导致社区服刑人员脱管失控、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对下级司法行政机关落实社区矫正监管安全措施情况要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安全稳定开展,为维护奥运会期间的社会安全稳定做出贡献。
二、做好衔接和排查工作,切实消除杜区矫正工作安全隐患
各试点地区的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的衔接工作。对接收的法律文书和有关材料要认真检查、核实,发现有遗漏或者送达地址不正确的,要及时与送达单位联系,依法处理。对于末按时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其脱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到法庭、监狱、看守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当面接收。
各试点地区要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一次集中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矫正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社区服刑人员是否有情绪反常现象、是否有重新犯罪的迹象等。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有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有效化解和消除社区矫正工作的矛盾和安全隐患。
三、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监管,防止其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
要根据排查分析情况,确定需要重点加强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特别是针对以下五种人员,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一是对有重新违法犯罪风险的社区服刑人员,要进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二是对蓄意进京上访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控制其活动范围,原则上不允许准假外出,并加大管控力度,严密防范。三是对生活困难或者身体有残疾、疾病等情况的社区服刑人员,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其解决困难,防止问题激化。四是对脱管、漏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要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查找。对查找到的,要协调相关部门补齐手续,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纳入社区矫正管理。五是对因务工、就学、探亲、就医等需要短期或长期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要严格审批手续,落实审批责任。对经批准长期外出的社区服刑人员,要指定监管责任人,随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并委托接收地司法行政部门对其实施社区矫正,防止脱管失控。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探索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科技防范水平。
四、加大教育矫正力度,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工作
要结合特殊时期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重点抓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一是要紧紧围绕抗震救灾、举办北京奥运会等主题,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道德意识和认罪悔罪意识。二是要通过走访、个别谈话等形式,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状况,引导其积极投身改造。三是要创造条件,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做好对重点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
五、强化预警机制建设,全面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要根据当前形势要求,建立并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明确突发事件的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试点地区的司法行政机关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应急小分队,加强训练和培训,适时组织实战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社区矫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联络畅通。奥运会期间,奥运会举办地区要实行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日报告制度,遇到重大情况随时报告,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六、认真总结试点经验,为下一步深入扩大试点奠定基础
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试点地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正确判断工作形势, 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完善监管安全工作方案和措施。 同时,要对工作中的有益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为下-步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深化试点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司法部办公厅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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