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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发布时间:2020-06-07 03:12:41

依照《刑法》第262条之二规定,犯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处罚的对象,仅限于对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反治安管理活动进行组织的组织者。对于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未成年人,不能以本罪论处,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其行为违反刑法构成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敲诈勒索罪等,则依照刑法进行处罚。

2.本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是加重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是指多次、大量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长期以暴力、胁迫等手段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因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给当地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3.规范化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量刑并未作出规定,这主要是因为本罪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最高司法机关尚未总结出成熟的量刑意见。在有关规定出台前,司法人员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处刑罚。

具体情节与量刑的对应情况,列表格如下:

量刑档次

对应情节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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