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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侵入住宅罪

发布时间:2020-06-07 03:44:53

依照《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犯非法侵入住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照本条第2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正确理解本条第2款的规定。这里的“司法工作人员”,按照《刑法》第94条的规定,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或者违背职责规定行使职权,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一般公民要大,所以法律规定要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2.规范化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量刑并未作出规定,这主要是由于非法侵入住宅罪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最高司法机关尚未总结出一套成熟的量刑标准。在有关规定出台前,司法人员应当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处刑罚。

具体情节与量刑的对应情况,列表格如下:

量刑档次

对应情节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非法侵入住宅的

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侵入住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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