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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

发布时间:2020-06-07 03:46:06

依照《刑法》第245条第1款规定,犯非法搜查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依照本条第2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正确理解本条第2款的规定。这里的“司法工作人员”,按照《刑法》第94条的规定,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或者违背职责规定行使职权,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比一般公民要大,所以法律规定要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2.规范化量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对非法搜查罪的量刑并未作出规定,这主要是由于非法搜查罪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最高司法机关尚未总结出一套成熟的量刑标准。在有关规定出台前,司法人员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判处刑罚。

具体情节与量刑的对应情况,列表格如下:

量刑档次

对应情节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非法搜查的

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搜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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