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简介:
哈莉(凯西·贝茨 Kathy Bates 饰)是一位精明强干的律师,然而,因为她那大得惊人的脾气,哈莉被老板炒了鱿鱼,之后,哈莉结识了名叫马尔科姆(阿梅尔·艾米恩 Aml Ameen 饰)的青年,正面临一起指控,在哈莉的帮助下,马尔科姆洗刷了罪名,他对哈莉的辩护本事佩服的五体投地,于是提议想要为哈莉工作。
就这样,哈莉和马尔科姆租下了一间小小的鞋店作为办公室,开办了他们的律师事务所。一次偶然中,哈莉遇见了法律天才亚当(内森·科德里 Nathan Corddry 饰),后者亦加入到了哈莉的团队中来。与此同时,女孩珍娜(布兰特妮·斯诺 Brittany Snow 饰)成为了哈莉的新助手,她曾是一名鞋店销售员,对于法律和辩护可懂得不多。
优秀剧评:
推荐一
来源豆瓣网:作者Wangdapang 评论电视剧《鞋店事务所》
还我木箱,给你新剧
我猜在可以预见的不久的将来,《Harry's Law》(简称HL好了==)的首先的评论者会是两种人——看过《Boston Legal》的,和看过很多遍《Boston Legal》的。
于是《Harry‘s Law》注定不是一部“轻松祥和”的美剧,因为部分Core User们除了要被娱乐、被震撼、被洗脑之外,还要同时展开一场叫“大家来找茬”的头脑运动。
这种“找茬”在我看来既必要又不必要。
对比两剧,HL和BL确实有很多似曾相识却截然不同的地方。相同的如法庭上的政治主张、逻辑一元的检察官、爱玩心跳的法官与陪审团、以及“事后烟”一样的closing甫一结束便“伴随着音乐热泪盈眶、神色肃然的陪审团浮世绘”;不同的如法庭变得更加阴暗(可能因为波士顿的法庭用灯和辛辛那提的不同==)、男检察官突然不再是男中音歌唱家。
但是我同样觉得,因为这样的对比而挤占了我们观赏HL的脑容量,这样带来的损失会比没有找到两剧的不同更大——毕竟HL和BL在名字上面已经用“Harry”和“Boston”进行了区分。
但是作为一个文盲,假如不写些关于HL的什么就不甘心,不从BL里面找点料,当真是难以开口。
今年寒假回家的时候,揣着了BL的最后五集留到飞机上看,因为之前已经看过了五遍,所以在closing的时候,总是不免神游物外。之前看过报道,BL在美国上映的时候,主要观众群来自年薪10W刀以上的中产阶级,但是在中国,我见到的是其对大学生的巨大杀伤力(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半个中产阶级也不认识==)。
我知道的是,对于那些中国的热爱BL的人,BL可不仅仅是一个美剧,她更像是一个集合体,其中包含着大学生们错综复杂的情感。法学院的学生以及向往转到法学院的学生在这里看到一个律师可能拥有的奢侈生活和司法实践的成就感;喜爱辩论和演讲的学生在这里看到在一个不会辩论“马克思主义究竟是好还是好”、不会用“争做爱国爱党好少年”做演讲题目的话语体系里面,在公众领域的发声可以以怎样的方式进行;而对美国价值痴迷的同学则将BL变成了自己在兜售价值时使用的PPT。
这样的一个意义集合就像是Alan Shore在一次closing中所站的木箱,站上去,你就不再只是看剧,对《Shark》、《The Defenders》、《Justice》,甚至对《The Practice》,这个木箱一次又一次地发挥了作用——“为什么感情戏这么多?”“男主讲话不够快啊!”“用技术手段控制陪审团什么的最讨厌了!”但是这一次,还是省省吧。
就像你不会指着那个为心爱的女人打飞机的大猩猩说“妈妈,这家伙不是霍比特人”、也不会对着杰克和肉丝说“你们为什么不是蓝皮肤的外星人”,HL的归HL,BL的归BL,还我木箱,给你新剧。
HL横空出世,真是鼓了个掌~
推荐二
来源豆瓣网:作者土豆小姐 评论电视剧《鞋店事务所》
第二季的最终集太催泪,太不舍了(有剧透)
第一季是经典之作,尤其是与ROSANA大婶的那场拉锯战对决,非常精彩,我由衷的想象到美国的法律和人权也就是这么回事。第二季虽说每个案件独立,但是前后又有关联,人物间互动很多,我觉得是几个主题刺痛了一些政界G点,正值大选年,政治扯上娱乐也不是不无关系!
很多CASE都非常经典,也让人大开眼界。无论一季还是二季,都值得反复观看。比如,因有作案动机就被贴上“嫌疑犯”,随即一切迅速变坏的的平民生活,然而检察官有被豁免权不被指控;辛苦熬过高中取得奖学金的贫寒生,却因为自己是白人没法上大学,这个源于“平权法案”有色人种优先原则;因为自身有残疾,相貌让人不适,则是“扰乱学校正常教学”而要被剥夺在普通小学读书的权利;因为是同性恋所以即使是亲兄弟濒临死亡,有代理律师签免责条款也不能献血,而这都是有根有据不能亵渎,出于“对公众用血安全的保证,医院不能使用来源不当的血液”;学校乐队在集体活动中有人意外死亡,而周围的人都有接触过死者,尽管都是刚进校的大学生,检察官却毫不犹豫的以“一级谋杀重罪”来控诉所有人。所有案件的精彩在于每个人的立场都没有错,关键在于据理力争,在法律这个领域大家公平竞争,尽管法律就是法律,但是法官的“人情味”,律师对委托人的人情味,让我觉得,人权人权,什么是人权?在某个人在落魄、最绝望的时候,有法律支持保护我们,即时或许并非完全合法,但我们还有侠义的律师拔刀相助,依然有善于倾听的法官进行判决,尽管也有不公,但是至少我们还有据理力争的机会。估计这就是我们生在CHINA似乎还没有体现到某些东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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