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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黄打非”办通报8起“秋风2020”行动典型案件:着力查处各界反映强烈的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干扰基层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12-09 09:23:25

假记者,假媒体,假网站,利用自媒体发布虚假新闻有偿新闻,这些行为在“扫黄打非·秋风2020”专项行动中均被依法严惩。12月8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开通报了8起这样的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其中,多起案件当事人因涉及触犯刑法被判处有期徒刑

——江苏常州张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根据群众举报,常州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2018年11月以来,张某某、王某等人以南京紫悦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依托,架设“人民日报市场报中国零距离”“中华时报社”“中国党风廉政网”等3个假网站搜集负面舆情,假冒新闻记者从事敲诈勒索活动,先后作案40余起,涉案金额数十万元。

2020年6月至8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假记者”张某某、王某等13名被告有期徒刑五年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四千元不等;判处陈某某、项某某等3名被告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至二千元不等。

——河北邯郸李某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2018年至2019年6月,李某某伪造新闻记者证,伙同陈某某等以舆论监督为幌子,利用“燕赵焦点”“邯郸校园通”“河北太行网”等自媒体平台从事敲诈勒索活动。2019年7月,根据群众举报,河北省大名县公安机关对这一案件展开侦查。

2020年6月29日,大名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假记者”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一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河北石家庄郭某等假冒记者敲诈勒索案。2019年11月底,郭某、马某某等人加盟非法组织北京“国际援助法治中国”栏目,招募多名人员开展敲诈勒索活动,先后作案30起,涉案金额50万余元。2020年6月,赞皇县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并抓获了5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已提起公诉

——黑龙江齐齐哈尔“12·10”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9年6月,根据群众举报,黑龙江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公安部门经过侦查发现,朱某某、曹某某假冒“中国新闻播报社”记者实施诈骗活动,先后作案6起,骗取他人钱款12万余元。

2020年8月,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假记者”朱某某、曹某某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二年三个月,并分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二万元。

——山西朔州“5·16”纪某团伙假记者敲诈勒索案。2019年4月,山西朔州市公安机关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立案侦查查实,纪某、刘某某等人建立“时代纪实新闻网”“时代纪实网”等网站,并建立多个自媒体平台,以炒作负面新闻为手段对多家企业及个人实施敲诈,先后作案5起,涉案金额37.5万元。

2020年10月,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假记者”纪某、刘某某等5名被告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 江苏扬州“网络大V”刘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2019年4月,根据工作中发现的线索,扬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刘某某单独或伙同黄某某,通过“阳光微视”等网络平台,先后发布虚假负面文章及视频1197篇(个),文章阅读总量2.8万余次,视频播放总量85万余次,先后对全国158起社会负面敏感(案)事件进行炒作,对38起(案)事件有偿编稿、制片,非法经营额59万余元。近期,这一案件已提起公诉。

——辽宁丹东邢某等组织“网络水军”强迫交易勒索案。 2020年4月,根据群众举报,丹东市公安部门开展侦查查实,邢某等人以开展“影视制作策划”“经纪服务”等业务为掩护,纠集多名网络大V组成“网络水军”,长期在自媒体平台进行负面炒作,并以发起负面“集群炒作”和在直播平台发起恶意“人海投诉”等手段相要挟,迫使“网红主播”加入邢某组织的所谓“主播工会”,为邢某团伙“直播带货”牟利。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天津侯某某假冒学术期刊诈骗案。2019年11月以来,候某某通过网络发布“代发论文”等虚假信息,以在相关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为由,先后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达13万余元。今年3月,根据群众举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0年8月,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侯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指出,在“扫黄打非·秋风2020”专项行动中,“扫黄打非”部门着力查处各界强烈反映的假媒体、假记者、假记者站干扰基层社会秩序、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针对利用自媒体发布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从严惩治不法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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