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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的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3-21 18:55:12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生产假药构成犯罪的,是生产假药罪;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是销售假药罪;既主产又销售假药构成犯罪的,是生产、销售假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修改为: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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