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深刻把握现阶段司法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打通“堵点”、根治“痛点”、攻克“难点”,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推动司法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要打通司法制度建设的“堵点”。司法改革是不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展和完善的要求。当前,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的复杂性、敏感性、艰巨性更加突出,我们要突出司法制度建设主线,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总要求,深入实施《关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系统梳理总结各项改革举措,实现各项工作有机衔接、融会贯通,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动体制性、机制性、政策性创新上升为制度成果。要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司法廉洁保障制度,完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和审判管理制度,正确处理监督与放权的关系,着力解决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出现的衔接协调不畅、配套跟进不足、改革合力不强等问题。
二要破解司法效能建设的“痛点”。司法效能是评价司法工作结果的重要尺度。加强司法效能建设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和现实途径。要大力加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建设多功能、集成式、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深化诉源治理,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集合各方解纷资源,形成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要优化配置审判资源,科学组建审判团队,根据审判需求动态调整人员配置,大力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广“多元调解+速裁”的有效经验,激活程序效能,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审理效率。要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科技全面应用于诉讼服务、案件审理、司法管理和协同治理等领域,全面提升智慧法院建设水平,实现司法工作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转变。
三要攻克司法能力建设的“难点”。深化司法改革,关键靠人,要切实增强人民法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要持之以恒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党组的政治领导责任,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不断提高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强化专业培训、实践磨炼,围绕智慧法院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站式建设、民法典学习等内容,突出精准化和实效性开展专题培训、岗位锻炼,不断提高法院队伍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各项工作能力和水平。要不折不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有关精神,加大对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完善不能腐的制度、形成不想腐的自觉。( 姚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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