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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多少以太币会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1-04-07

以太币我们可能听说的少一些,它也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和常听说的比特币有相似之处,那么盗窃多少以太币会被判刑呢?

律师解答:

盗窃以太币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存在的一味,但是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大多判例是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计算机类型的犯罪定罪处罚。除此之外,也有观点认为以太币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可以认定为他人的财产,可以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如果是涉及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则行为人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即成立该罪。

若是涉及盗窃罪,则行为恶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即成立该罪。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制定其当地的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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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以太币的行为应当如何定罪处罚?这是我们每个人都存在的一味,但是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实践中,大多判例是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计算机类型的犯罪定罪处罚。除此之外,也有观点认为以太币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可以认定为他人的财产,可以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如果是涉及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则行为人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即成立该罪。

若是涉及盗窃罪,则行为恶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即成立该罪。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制定其当地的数额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或者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四)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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