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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经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周静雯律师辩护,获不起诉决定

发布时间:2024-07-17 16:50:03 浏览:894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盗窃罪

结果:不起诉

亮点:犯罪嫌疑人多次盗窃,但考虑到积极退赔、认罪认罚、无前科,金额较小等情节,检察院采纳律师意见不起诉

封面语:Y某多次在商场盗窃,臻达刑辩团队周静雯律师介入后积极为其辩护,经充分的辩护工作后让Y某成功获不予起诉。

二、案情简介

犯罪嫌疑人多次在某商场盗窃,通过携带背包将商品带出的方式未结账,后被商场人员报警抓获。

三、办案过程

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为Y某展开了以下工作:

1、及时多次与Y某沟通案情

周静雯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向Y某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普及法律知识,疏导其焦虑情绪。案件承办过程中,周静雯律师多次联系Y某告知涉案情况、陪同其与被害人积极沟通赔偿事宜,及时反馈办案进度。

2、组织团队成员讨论案件

在了解案情后,周静雯律师迅速与臻达刑辩团队成员针对本案进行讨论,团队成员各抒己见,群策群力,最终形成了本案的办案思路。

3、与侦查、检察机关依法沟通

为最大限度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周静雯律师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不予起诉的法律意见书,并与侦查、检察机关就嫌疑人涉案情况进行了多次沟通。

四、办案思路

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为:

犯罪嫌疑人年纪较小,系初犯、偶犯,涉案金额较小,且已积极对受害人进行了全额退赔,争取受害人谅解,且积极主动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综上意见,Y某的行为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建议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五、办案结果

某检察院接受了辩护人的意见,认为Y某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同意不起诉Y某,检察院出具不起诉决定书(长雨检刑不诉〖2023〗X号),决定对Y某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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