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下称《发展规划》)强调,检察机关“十四五”时期要做优刑事检察,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切实履行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
《发展规划》指出,要健全捕诉一体办案机制,研究办案机制运行规律,推进专业化团队建设,科学设计轮案、分案制度,健全共同提前介入侦查、捕后跟进指导等机制。推动降低审前羁押率,探索刑事案件羁押听证制度。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研究探索企业犯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发展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坚持依法该用尽用、准确规范适用,完善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保障机制,探索建立证据开示制度,探索建立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会同法院研究细化量刑标准和指引,完善认罪认罚案件抗诉标准。
《发展规划》强调,要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化刑事审判监督,建立刑事裁判文书交叉评查、分类审查机制;完善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跨省、市交叉巡回检察,全面推开看守所巡回检察,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完善复核法律监督机制;建立监督不到位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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