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有可能会构成,那么妨害公务罪警察轻微伤怎么判?
妨害公务罪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对方是正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大代表、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而故意对其实施暴力或者威胁,便其不能执行职务。
客体要件: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国家的正常管理活动是其主要客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是其随机客体。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
1.以暴力或者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执行代表职务 ;
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
妨害公务罪警察轻微伤
涉嫌妨碍公务罪致警察轻伤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或者。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如果取得警察谅解的,则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适当从轻处罚,具体的刑期需要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被告人的认罪悔罪表现、有无赔偿等实际情况来判决。
有的,在判刑时最多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有做出相关规定: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 【妨害公务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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