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那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的;再或者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不满一千二百平方米、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不满一万二千平方米,尚未出苗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法律依据: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
(一) 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 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 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较大”:
(一)非法种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满三万株的;
(二)非法种植罂粟二百平方米以上不满一千二百平方米、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不满一万二千平方米,尚未出苗的;
(三)非法种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前款规定的最高数量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数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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