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是社会的公害,饮酒驾驶机动车会导致驾驶人员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等危害,会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酒驾可能会让你的人生走入低估,因此希望大家能够树立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意识。是否一旦酒驾就会构成?酒驾、醉驾和危险驾驶罪的关系是什么?
律师解答:
酒驾不等于醉驾,酒驾不一定入刑。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100毫升的就属于酒驾,将面临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醉驾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情形,构成刑事犯罪,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并处: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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